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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渑池县保障性住房租金缴纳

发布日期:2023-08-31 09:44     字体:

   租金标准:

(一)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及货币补贴标准

1、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16平方米/人

    2、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户,保障面积以内的按廉租房租金标准收取(1元/平方米·),保障面积以外的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收取(6元/平方米·);

3、廉租房货币补贴发放标准:按补贴建筑面积每人每月每平方米补贴5元

4、对拥有私有房产的住房困难家庭,补贴面积按照住房保障面积与私有房产建筑面积的差额计算

5、人均月补贴发放金额=(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保障对象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5元/平方米·月,上限补贴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

(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1、韶馨苑、杰信花园公共租赁房租金标准为建筑面积8元/平方米·月;

2、康乐园小区、中央公园小区公共租赁房租金为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月。

申请材料:身份证

咨询电话:0398-3193530

受理单位:渑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股。

办理时限:即办

监督电话:0398-4812271





附件:保障性住房房屋租金明细.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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