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渑池县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进一步优化畜牧产业结构,推动我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增加农民收入,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政办〔2020〕26号)、《河南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行动计划》(豫政办〔2022〕3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政办〔2022〕115号)及《三门峡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三农领办〔202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渑池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生猪、肉牛产业为重点,以争创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全省养牛大县为目标,坚持集群发展、绿色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快推进畜牧业生产标准化、经营规模化、发展产业化、产品绿色化,着力构建现代畜牧业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产业体系,持续提升我县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供应保障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推动我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将畜牧业培育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和乡村振兴的支柱产业,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畜产品消费需求,为建设现代农业强县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消除限制畜牧业发展的不合理壁垒,增强畜牧业发展活力。
坚持质量兴牧。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增加优质畜产品供给,推进畜牧业由增产导向转向增产提质同步转变。
坚持绿色兴牧。把保护生态环境摆在优先位置,将绿色要求融入畜牧业发展全过程,促进生产生态协调发展。
坚持品牌强牧。强化品牌创建、培育和保护,打造一批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叫响渑池畜牧品牌。
坚持融合发展。延伸产业链、优化供应链、提升价值链,推进三链同构,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坚持依法治牧。强化涉牧法律法规宣传,着力推动畜牧执法体系建设,强化依法行政,加快依法兴牧进程。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年底,全县畜牧业总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35%以上,畜产品加工产值持续提升,畜禽养殖规模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生猪、家禽规模化养殖率达到80%以上,牛、羊等草食家畜规模化养殖率达4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配套标准进一步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以上,主要畜种规模养殖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畜牧业空间布局、生产结构、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畜产品供应能力和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综合生产能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
二、推动畜牧业转型发展
(一)推进区域化布局。县政府适时组织编制符合我县实际的《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各乡(镇)要依托自身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和发展基础,确定产业发展重点方向,引导畜禽养殖向环境承载能力大的区域转移。以S312省道沿线乡镇为重点,建设100万头生猪养殖基地;以南村、段村、坡头、仁村等乡镇为重点,发挥山区牧坡面积广阔,牧草资源丰富优势,大力发展基础母牛养殖,培育形成全县基础母牛扩繁区,高质量打造黄河廊道肉牛产业景观带;以S313省道及老310国道沿线乡镇为重点,积极培育引进大中型肉牛育肥、奶牛养殖企业,培育打造优质肉牛奶牛产业带;依托果园工贸区基础设施完善的优势,大力发展畜禽屠宰及肉制品深加工,到2025年底,将我县建设成为优质生猪、肉牛等畜产品基地。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推进规模化养殖。按照强猪、壮牛、稳羊禽、抓特色的产业发展思路,把建基地、扩规模作为做大做强畜牧业的突破口,坚持政策推动、典型带动、龙头联动等发展模式,积极推进规模化养殖,重点发展年出栏生猪5000头、肉牛500头、肉鸡50000只、肉羊1000只和存栏奶牛100头、蛋鸡1万只以上的养殖场。积极争取落实中央、省扶持政策,对肉牛新建畜位500个以上的养殖场,按照每个畜位不高于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在《河南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出台后新建畜位50个以上且未享受财政资金建场扶持的肉牛养殖场(户),县财政按照每个畜位不高于500元的标准进行一次性补贴;对基础母牛存栏5-9头的养殖场(户),县财政每头基础母牛给予500元的补助;对基础母牛存栏1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按规定享受省财政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倍增项目扶持,若省财政资金补助不足500元的,差额部分由县财政承担。充分利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支持肉牛产业发展,深化以大带小协同发展机制,推行户繁、企育、龙头带动村集体建场、经营主体租赁规模养殖、集群发展等发展模式,引导畜牧养殖退村进场,培育建设一批肉牛示范乡、示范村和示范户,支持壮大一批肉牛养殖龙头企业,提升肉牛产业发展活力。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推进标准化生产。实施标准化提升行动,落实标准化饲养、屠宰、冷链物流等管理规范。支持养殖场改造提升基础设施,加快装备升级,提高大型养殖场智能化、中型养殖场机械化水平,完善家庭养殖场户防疫和粪污处理等基础设施。鼓励顺顺发食品有限公司完善预冷集配中心、低温分割加工车间、冷库等设施建设。以大型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全面推进全程标准化生产,逐步构建以大型企业为引领、适度规模企业为主体、农牧结合型家庭牧场为补充的标准化生产体系,提高标准化水平。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万、1万、0.5万元。到2025年,力争创建市级以上标准化养殖示范场5个以上。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商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推进产业化经营。积极推进建立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运输、冷鲜上市的产销模式,培育一批畜产品冷链配送物流企业,推动畜产品流通由调活畜禽向调肉转变,由原字号产品向预制食品转变。引导社会资本建设区域性畜禽交易市场及畜产品屠宰加工企业,拓展销售渠道,加快完善养+销利益联结机制。重点支持东方希望渑池生猪屠宰加工及冷链物流项目建设,鼓励顺顺发食品有限公司发展精深加工,加快臻卤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肉制品加工项目建设步伐,完善和延伸畜产品加工产业链条,提升我县畜牧业产业化水平。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商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推进绿色化发展。科学划定、适时调整禁养区,贯彻落实畜禽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提高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水平。支持粪污处理利用配套设施建设,大力推行沼气、种养结合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水肥一体化等技术,实现就地就近施用粪肥,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和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引导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基地扩大有机肥使用,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广应用节水、节粮等清洁养殖工艺,控制臭气排放。规范使用饲料兽药,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推广低氮、低磷和低矿物质饲料产品。积极开展以种养结合为主要特征的美丽牧场创建活动,对成功创建省级美丽牧场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到2025年,力争全县美丽牧场达6家以上。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推进品牌化建设。实施品牌培育行动,围绕生猪、肉牛等重点畜产品优势区建设,大力推进三品一标产品生产,打造一批知名企业品牌和畜产品品牌。重点支持会盟猪肉希望有好肉臻卤源等畜产品品牌做大做强。加强品牌宣传推介,提升渑池畜牧品牌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加强品牌保护,引导企业及时注册商标、申请核心技术专利,促进市场有序竞争。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健全支撑体系
(一)强化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加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兽医实验室建设,保障工作经费,提高监测预警和生物安全水平,提升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疫病能力。强化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区域化防控及网格化管理。加强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队伍建设,配齐交通、通信、快速检测等硬件设施设备,完善乡镇基层动物卫生监督网络。加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科学调控储备物资的品类、规模、结构,适时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按照统筹规划、属地负责,政府监管、市场运作,财政补助、保险联动的原则,建立完善集中处理为主、自行分散处理为补充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健全处理长效机制。乡镇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将动物疫病防疫职责落实到具体机构承担,配齐配强专业人员,保障经费供给,确保辖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强化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实施畜禽良种工程,支持畜牧养殖龙头企业改善生产条件、扩大规模、优化种群结构、开展性能测定,推进育繁推一体化,积极发展二级种猪场,力争我县二元母猪自给率达到50%以上。加快推进豫西脂尾羊地方种质资源保种场建设,持续扩大豫西脂尾羊保种规模。以西门塔尔、夏洛来等为主导品种,鼓励支持养殖场(户)通过实施胚胎移植技术,提升母牛品质,改善母牛群体结构,每实施一例胚胎移植,县财政给予1000元补助。加大投入力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大力推广肉牛冷精配种技术,加速肉牛品种改良,扩大良种肉牛覆盖率,保障优质牛源供给。到2025年,力争全县市级以上种畜禽场达到2个以上,新建标准化保种场1个,全县主要畜种良种覆盖率达95%以上。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饲料饲草供应体系建设。调整优化粮经饲种植结构,推广饲料玉米和优质牧草新品种。积极争取实施粮改饲试点县项目,加强农作物秸秆开发利用,引导养殖企业配套建设饲草基地,培育一批草畜配套示范企业。推动东方希望饲料厂尽快落地建设,培育饲料领军企业。建立健全秸秆和饲草收加储运体系,发展专业化收储企业和服务组织,解决我县草食家畜养殖饲草来源不均衡问题。对连片种植饲草200亩以上的养殖场户,县财政每亩一次性奖励50元。到2025年,全县秸秆饲料化利用率达到30%以上,全县优质饲草全株青贮发展到2万吨以上。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建设。加大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及高素质人才的联系,聚焦畜牧养殖、生物安全、畜产品加工等重点领域,引进、推广一批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提升畜牧养殖科技化水平。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相结合的人才队伍培养体系。强化畜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头雁、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基层农技推广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训等项目,加快人工授精、全混合日粮、疫病防控等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鼓励发展畜牧行业协会及畜牧科技服务公司,加快推进畜牧产业化经营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投身畜牧业创新创业。
责任单位:工信科技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强化信息化体系建设。探索开展数字畜牧业建设,鼓励企业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5G等信息技术,加快智能化改造,实现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支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电子档案,推广线上线下和现代物流结合销售模式。指导企业开展数据直联直报,构建畜牧业动态数据库,实现各环节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加大支持力度,在数字乡村建设中率先实现畜牧业信息化。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工信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强化质量安全监测监管体系建设。加强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能力建设,完善设施设备,强化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提升风险预警水平。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合格证制度,建立健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提高源头治理能力。严格执法办案,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立、立案必查、查案必果,并将违法行为纳入征信系统;实施检打联动和行刑衔接,强化两法衔接,形成执法合力。落实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渑池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工作专班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和事项,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协调推进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辖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抓好工作落实。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商务局、工信科技局、市场监管局、财政事务中心、税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强政策扶持。统筹农业生产发展、动物防疫补助、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等涉农资金,积极申报专项债项目,支持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兴村强镇创建,鼓励畜产品生产和物流企业申报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步伐;认真落实上级生猪产能恢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养殖业保险、农机购置补贴、推进优质草畜产业发展等扶持政策,增强现代畜牧业发展动力;持续开展畜牧产业帮扶,支持脱贫村、脱贫人口及三类人群发展畜牧业,稳定增收致富。优化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在编制国土空间利用规划时,要优先满足畜牧业发展用地需求;支持利用矿山修复用地,经批准可利用一般耕地、未利用地及低效闲置集体建设用地,用于畜牧养殖和屠宰加工设施建设;鼓励各乡(镇)盘活停(弃)养殖企业厂房土地等存量资源,拓展畜牧业发展空间,提高土地使用效率。落实建设畜禽养殖设施税收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乡村振兴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农机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大投入力度。县财政将动物强制免疫、检测、净化、无害化处理等疫病防控以及畜牧新技术推广、良繁体系建设、动物卫生监督、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畜产品应急储备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保障。各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加大投入力度,保证经费供给,确保畜牧技术推广、惠牧政策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处置、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协助开展动物及产品检疫等工作顺利开展,确保责有人负、事有人管、活有人干、经费有保障。
责任单位: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金融服务。落实金融扶持政策,探索建立肉奶牛牛风险补偿资金和应急续贷周转金资金池,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将符合规定的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畜牧机械等纳入可抵押品目录,适当延长畜禽养殖类项目流动资金贷款期限,鼓励开展存单质押贷款和订单、保单融资。农发行、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要用足用好支农再贷款优惠政策,加大畜牧业全产业链信贷资金投放。学习借鉴兰考四体一保(产业融合、金融服务、风险控制、信用评价体系和保险精准保障)试点经验,鼓励政府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对草食家畜养殖主体的融资给予担保增信,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用于发展牛羊产业的贷款,按不高于2%给予贴息。加快完善保险政策,认真落实上级能繁母猪保险、育肥猪保险、基础母牛保险等政策,鼓励各承保机构将育肥牛、犊牛纳入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范围,探索发展价格保险、收入保险,降低养殖风险。
责任单位:财政事务中心、财政局、人行渑池支行、农发行、农行、农商银行、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创新体制机制。支持社会主体围绕畜牧养殖技术推广、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及产品交易、动物疫病防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开展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支持建立畜禽交易市场,引导屠宰加工企业和养殖场户建立稳定的产销联结机制。
责任单位:发改委、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附件:渑池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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