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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

发布日期:2023-11-24 10:18     字体:

主管部门
渑池县水利局
办理依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38号)、《河南省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指导意见》(豫水保〔2020〕10号)
办理条件
符合《河南省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指导意见》规定
申请材料
1、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
2、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申请文件
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到行政服务大厅水利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水利局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3、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或3日内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
4、审批:水利局相关科室及分管领导审批决定。
5、送达: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后,行政服务大厅送达。
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收费标椎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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