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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服务事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发布日期:2023-11-24 17:22     字体:

一、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

二、服务机构名称:各乡(镇)卫生院、县属医疗卫生机构 
三、服务地点:各乡(镇)卫生院、县属医疗卫生机构
四、服务时间:全年
五、服务项目和内容:
(一)做好新阶段新冠疫情防控健康教育
(二)健全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体系
(三)健全健康知识传播体系
(四)推动健康教育与促进多融发展
(五)开展健康促进三进两建一帮扶与健康中原行·大医献爱心乡村振兴志愿服务行动
(六)加强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
(七)推动健康素养监测
(八)落实重点疾病、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
六、服务要求:
(一)按照最新相关要求,持续系统宣传普及新冠病毒防治科学知识和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动态更新调整健康教育宣传重点,确保科普信息科学精准、与时俱进。
(二)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案,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以乡村为重点,以重点疾病、重点人群为切入点,继续大力开展健康促进三进两建一帮扶与健康中原行·大医献爱心乡村振兴志愿服务行动。
(三)巩固省级健康促进县创建成果,持续推进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学校建设,到2021年底,健康促进医院创建比例达到60%,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比例达到60%。
(四)依托健康教育防疫馆,常态化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各单位利用微信公众平台、视频号等发布健康科普知识和视频,让群众及时了解日常健康知识,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五)结合本地主要健康问题和需求,针对儿童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开展疫苗接种、传染病防治、慢性病防治、近视防治、安全与急救、口腔卫生和生殖健康等符合其特点的健康教育活动。
七、投诉举报电话:0398-488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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