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
2022年度工作总结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2年以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协调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深入开展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持续强化监管力度,全力扭转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恶化趋势,为渑池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构筑绿色屏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一)防控结合,强力推进大气环境改善。一是强化科学研判,发布空气质量信息和管控建议692条,空气质量月报11份。二是以控制面源污染、禁售禁燃烟花爆竹、降低工业污染排放、强化移动源管控为抓手,圆满完成冬奥会空气质量联防联控工作。三是开展企业绩效评级工作,印发《渑池县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下发《D级企业绩效升级告知书》300余份,实现D级企业全面清零。四是持续开展移动源管控工作,车辆尾气遥感监测311857辆,入户抽检500台、路检路查车辆6658辆,实现工业企业使用国三排放阶段非道路机械全覆盖;加强门禁联网管理,提高在线率。五是扎实推进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工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完成对全县48家涉VOCs企业的检查工作。六是印发《渑池县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悬挂宣传标语680余个,发放明白纸2万余份,确保了夏季秸秆焚烧及综合利用管控工作的开展。截至12月13日,监测347天,优良天数242天,同比去年少19天;PM10累计平均浓度为70ug/m3,同比下降5ug/m3;PM2.5累计平均浓度为45ug/m3,同比上升10ug/m3。
(二)标本兼治,大力提高水环境质量。一是密切关注涧河水质自动监测站在线数据,确保涧河水质持续稳定达标。二是推进吴庄断面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完成全县3家污水处理厂及3家医院污水处理提标改造,不断巩固提升河道环境治理成果。三是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监管工作,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工作,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截止目前,渑池地表水出境吴庄断面稳定达到III类水质标准,3个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黄河槐扒(西段村水库)、裴窑水库和南庄水库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三)全面防控,有序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一是重点推进土壤污染地块项目。完成河南韶星实业有限公司含砷无主废渣土壤污染源防控工程23.1万立方米的清挖、转运及安全填埋。二是开展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工作,完成调查评估报告。三是对全县建设用地转变为一住两公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四是制定全县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计划,确保2022年度渑池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状态,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保持100%。
(四)完善设施,提高农业农村污水治理成效。一是实施农村污水治理工作。以修建管网+大三格+资源化利用为主线,促进农村生活污水能收尽收,完成2022年11个村农村污水治理任务。二是按照《三门峡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类整治提升实施方案》要求,稳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类提升工作。三是加强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运维工作。将部分农村污水治理设施交由第三方服务机构统一运维,运行状况良好。四是完成东阳村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有效解决周边1863人的污水处理问题,打造了农村污水治理项目样板工程。
(五)强化服务,持续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一是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及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完成建设项目审批18个,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办理事项共46项。二是继续开展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2022年办理许可证22家、登记管理企业6家,完成74家发证企业2021年度执行报告和24家重点管理企业排污许可执行报提交工作,保证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三是积极开展企业帮扶。严格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采取在线监控、用电监控等方式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做到无打扰、非现场执法。
(六)转变作风,切实提高生态铁军执法效能。一是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结合双随机、一公开企业抽查、夜查、突击检查、重点企业摸排、信访线索处理等方式,共进行各类现场检查1840余人次,累计检查企业785余次,查处纠正各类环境违法行为92起,立案处罚23起。二是开展污水处理、砖瓦炭素行业企业和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行业企业等各类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三是通过系统平台、微信、电话、来信来函等多种途径广泛倾听群众诉求,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369投诉共206起,结案率达98%,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形势严峻。渑池县受不利的地理因素、气象条件等影响,大气污染难以扩散,加之区域传输作用,加剧本地污染;另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动力不足,能源结构偏煤、产业结构偏重、运输结构偏公路,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浓度高,造成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恶化。
二是环境治理方式传统。缺乏对生态渑池的全面思考,污染防治工作停留在末端治理,缺乏激励企业主动践行绿色发展的创新举措;精细化管控落实不到位,发现环境污染问题滞后,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不及时,对工业企业监察执法力度较弱,致使工地扬尘防治、污染物减排等要求落实不到位。
三是生态文明理念不足。污染防治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自身监管职责被动,重点工程推进缓慢,协调配合性不强,污染防治攻坚合力不足;企业缺乏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意识,缺乏绿色发展积极性、主动性,存在使用低质煤炭燃料、忽视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维护、偷排污染物等现象;群众未能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存在焚烧秸秆等行为。
三、2023年度工作计划
(一)高位统筹谋划。要学懂弄通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绿色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内涵,充分认识当前我县生态环境质量的限制因素,深入研究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等结构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加强财税、投资、建设等部门沟通协作,为县域调整优化能源产业体系、出台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群众参与环境治理等新制度建言献策,从根本上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使环境空气质量上的去、稳得住,激励企业清洁生产、自主减排,鼓励群众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形成政府-企业-公众良性互动的环境共治体系,一体化、系统性、深层次推进生态文明现代化建设。
(二)完善工作机制。要健全县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运行机制,强化人员的理论培训、业务学习,提高污染防治攻坚能力,扎实推进矿区生态修复、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涉企企业改造升级等薄弱环节、重点领域的工程建设,提高执法监管的合法性、专业性、权威性。要充分发挥县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攻坚合力作用,强化监督问责,持续加大对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考核力度,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影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将严格实施环保一票否决,并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三)聚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聚焦打赢蓝天保卫战。深入推进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防治等战役,持之以恒抓好七控(控尘、控煤、控排、控车、控油、控烧、控烟花爆竹),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强化督察整改力度,对偷排偷放企业严厉依法处罚,倒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提高环保意识。二是接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抓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实施饮用水水源地及周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整改工作,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推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并稳定达标运行。三是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安全利用类耕地、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的监督管理,确保土壤生态环境安全。四是补齐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短板。深化农村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治提升工作,确保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发挥效益,健全运维机制,保证已经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有效运行。加强生态文明理念宣传及专项执法检查,杜绝秸秆焚烧、烟花爆竹燃放等现象发生。
(四)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力度。多方报道群众身边的环境污染事件,树立正反面典型,形成震慑效应,促使企业、群众转变生产生活理念和方式,将生态环境保护内化于每个人的行动自觉。引导企业主动参与环境污染治理与保护。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