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照政府主导、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基本原则,稳步推进。根据《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以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重点,以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为基本手段,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
二、试点范围
国家在我省试点范围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26个县:兰考县、嵩县、汝阳县、洛宁县、栾川县、鲁山县、卢氏县、淅川县、南召县、镇平县、内乡县、宁陵县、民权县、柘城县、沈丘县、淮阳县、商水县、郸城县、太康县、新蔡县、新县、商城县、淮滨县、光山县、潢川县、固始县。实施对象为以上试点县(不含县城)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
我县未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故该项计划未在我县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