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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慈善总会公益助学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12-08 10:08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保障每个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把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好,把贫困学生关心好,做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我县教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渑池县教体局联合县慈善总会开展汇聚慈善力量,情系特殊群体关爱农村特困学生公益资助活动,现将有关资助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认定

汇聚慈善力量,情系特殊群体关爱农村特困学生公益资助活动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并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的渑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

2.农村寄宿生中残疾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困难单亲家庭学生。

二、资助对象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三、资助名额及标准

资助名额:全县累计资助304名困难家庭学生(困难单亲家庭分配名额见附表3)。

资助标椎:对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每人一次性发放暖心资助金500元,共计15.2万元。

四、工作程序

1.学生向所在学校提交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评议小组调查认定;

3.上报县教体局学生资助中心;

4.核定。县教体局学生资助中心对贫困寄宿生档案进行复核,复核合格后,上报渑池县慈善总会打卡发放资金;

5.档案管理。学校要将相关文件、学校工作组织、工作制度、学生申请材料、《申请表》、《汇总表》、会议记录、影像材料等资料集中整理归档,专人管理,保存三年。

五、材料报送

各单位应报送以下材料:

1.个人申请表;

2.学生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和社保卡复印件(同一张纸的上);

3.证明材料:残疾学生和孤儿为证书复印件;事实无人抚养为全国资助系统截图;贫困单亲家庭学生相关证明材料。

4.学生所在学校调查报告;

5.资助对象汇总表。
    咨询电话:0398-4832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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