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渑池县2023年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项目的批复》(渑巩固脱贫组﹝2023﹞3号)已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予以公告公示。
公示期限:公告公示期限为10天(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5月2日十天),公示内容长期公开。
监督举报:
渑池县乡村振兴局电话:4810109
邮箱mcfpxm@163.com;
国务院乡村振兴局电话:12317
渑池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
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