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光伏扶贫项目收益分配的透明度和使用效益,根据《渑池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指导意见》(渑政办〔2019〕15号)要求,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光伏收益分配情况予以公示。
公告公示期限:10天(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9日),公告公示内容长期公开。
监督举报:
渑池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电话:4810109
邮箱:mcfpxm@163.com;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12317
渑池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