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的批复》(渑巩固脱贫组﹝2023﹞6号)已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予以公告公示。
公示期限:公告公示期限为10天(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7日十天),公示内容长期公开。
监督举报:
渑池县乡村振兴局电话:4810109
邮箱mcfpxm@163.com;
国务院乡村振兴局电话:12317
渑池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
衔接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