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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张村镇中心小学

发布日期:2024-07-19 17:41     字体:

案件类型(食品生产经营、药品监管、医疗器械监管、化妆品监管)

 处

 对象

  案件

  名称

  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 处罚依据

做出处

决定部门

处罚

时间

   处罚决定书文号

  食品生

  产经营

渑池县张村镇中心小学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案2024年3月14日,我局在监督抽检中对渑池县张村镇中心小学食堂的碗进行抽样,经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测值0.0217㎎/㎝²(检测标准为不得检出),被判定为“不合格”。  警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及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渑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

4月7日

渑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渑当行处罚〔2024〕

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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