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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2020年1-3月)

发布日期:2020-11-12 09:28     字体:

序号

处罚对象

案件名称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种类和内容

处罚依据

做出处罚决定部门

处罚时间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1

渑池县志辉食品商行

渑池县志辉食品商行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案

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

1、没收违法产品;2、没收涂改专用耗材;3、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渑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1日

渑市监行罚(2020)6号

自动履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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