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零售)公告(2024第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局令第84号),我局按照验收标准对渑池县齐康大药房(个人独资)等3家组织现场验收,验收结果评定为合格,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特此公告,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398-4812620 联系电话:0398-4868516
通讯地址:渑池县会盟大道中段 邮 编:472400
附件: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2024第7号)
渑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