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扶贫办、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现将渑池县《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和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渑财预【2024】286号)文件予以公告公示。
一、资金来源:市、县资金
二、资金规模:4141.8534万元(市级:1240.85万元、2901.0034万元)
三、资金用途:用于我县仰韶镇、天池镇、陈村乡、洪阳镇、仁村乡、英豪镇、段村乡、搬迁办等8个乡(镇)及单位所需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
四、使用单位:仰韶镇、天池镇、陈村乡、洪阳镇、仁村乡、英豪镇、段村乡、搬迁办等8个乡(镇)及单位
五、分配原则:根据《关于渑池县2024年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项目的批复》(渑农领(2024)6号)及《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和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渑财预【2024】286号)文件
六、分配结果:将8个乡(镇)及单位所需实施的2024年市级和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付到位
七、公示期限:公告公示期限为15天(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23日),公示内容长期公开
八、监督举报:渑池县财政局电话:4819558;邮箱:mcnc8030@163.com;
渑池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电话:4832287;邮箱:mcfpxm@163.com;
附件:
渑池县财政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