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扶贫办、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现将渑池县《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渑财预【2024】195号)文件予以公告公示。
一、资金来源:省级资金
二、资金规模:1209万元
三、资金用途:用于我县天池镇、张村镇、果园乡、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所需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资金
四、使用单位:天池镇、张村镇、果园乡、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五、分配原则:根据《关于渑池县2024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项目的批复》(渑巩固脱贫组〔2024〕3号)及《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渑财预【2024】195号)文件
六、分配结果:将天池镇、张村镇、果园乡、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所需实施的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资金支付到位。
七、公示期限:公告公示期限为15天(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5日),公示内容长期公开。
八、监督举报:渑池县财政局电话:4819558;邮箱:mcnc8030@163.com;
渑池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电话:4810109;邮箱:mcfpxm@163.com;
渑池县财政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