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告公示制度要求,现将渑池县《关于下达2023年春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贴资金的通知》(渑财预【2023】348号)予以公告公示。
一、资金来源:县级资金
二、资金规模:190万元
三、资金用途:用于12个乡(镇)2023年春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贴资金。
四、使用单位:城关镇、仁村乡、洪阳镇、果园乡、坡头乡、南村乡、段村乡、陈村乡、英豪镇、仰韶镇、张村镇、天池镇。
五、分配原则:根据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做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的通知》(豫乡振【2021】45号)文件精神和《《关于下达2023年春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贴资金的通知》(渑财预【2023】348号)。
六、分配结果:将用于12个乡(镇)2023年春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贴资金分配到位。
七、公示期限:公告公示期限为15天(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12日),公示内容长期公开。
八、监督举报:渑池县财政局电话:4819558;邮箱:mcnc8030@163.com;
渑池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电话:4810109;邮箱:mcfpxm@163.com;
附件:渑池县关于下达2023年春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贴资金的通知
渑池县财政局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