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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渑池县2023年3月-2023年12月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发放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8-27 10:07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豫农文〔2021〕186号)、《渑池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和《渑池县畜牧局 渑池县财政局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渑池县2023年3月-2023年12月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予以公示。

补贴对象:全县12个乡镇养猪户、渑池鑫顺畜禽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渑池县汇邦畜禽服务有限公司、渑池县风军畜牧业有限公司。

补贴标准:养猪户死亡的猪符合标准每头补助20元、渑池鑫顺畜禽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符合标准的猪每头补助40元、渑池县汇邦畜禽服务有限公司和渑池县风军畜牧业有限公司运输符合标准的猪每头补助20元。

咨询电话:0398-4832297

受理单位:渑池县农业农村局兽医兽药饲料股

举报电话:0398-4812275

附件1:渑池县畜牧局 渑池县财政局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

附件1.pdf

附件2:2023年3月-2023年12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明细表

附件2.xls

附件3:2023年3月-2023年12月运输、处理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明细表

附件3(1).xls


 渑池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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