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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发布日期:2020-11-04 09:58     字体:

        政策依据:《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豫

农财务〔2018〕42号),《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公布2015年监测和认定合格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通知》(豫农

经管〔2016〕6号),《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公布2017年认定合格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的通知》(豫农经管

〔2017〕21号)
  
  补贴对象:支持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力强的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补贴范围:发展生产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开展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开展市场营

销,农民合作社创新发展,改善服务手段和提升管理水平等其他事项
  
  补贴标准:先建后补
  
  咨询电话:0398—4812331
  
  受理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质检股
  
  办理时限:受理后3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398—4812331
  
  补贴结果:2018年项目实施完成后资金已拨付到位
  
  监督渠道:渑池县农业农村局0398-4812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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