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不断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自然资源部门的神圣职责。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自然资源法规体系建设,创新政务公开方式
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把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同时要依法公开本部门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内容,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
健全自然资源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内部会审和听证制度,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提高决策效力,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窗口办文、信访责任制、廉政巡视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积极推进自然资源管理改革创新。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着力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改进执法方式,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处置和疏导结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完善执法工作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公开执法依据和结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继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并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考核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四)强化自然资源执法监察体制,规范自然资源执法行为
完善自然资源执法监察体系,进一步明确县局和乡镇自然所的执法监察职责分工,理顺执法监察体系,构建一支“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执法监察队伍。实现与公安、监察、检察、法院等部门联合执法,切实解决执法难的问题。
(五)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对自然资源管理行为的监督
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密切关注广大群众对县局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及时纠正广大群众反映的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以及工作作风等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六)妥善处理自然资源纠纷,切实做好自然资源信访工作
对依法应当由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调处的土地和矿业权纠纷,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遵循公平、公正,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予以及时处理,化解矛盾,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及时、有效、就地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使自然资源信访工作真正走上依法有序的轨道。
二、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工作打算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做到了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网络健全,依法行政的社会环境有所改善;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逐步向规范化、制度化迈进;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明显减少,矿产资源秩序逐步理顺,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明显好转。但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三项制度”还不完善;三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力度不够。我们将在今后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健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机制。继续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执法能力、执法水平的培训、指导和考核,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渑池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