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继续教育基地,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2021年度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总体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19号)执行。
2、各单位在5月14日前向市人社局报备2021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未进行备案的,其申报学时不予认可;网络学习平台未备案的,其申报学时不予认可。
3、继续教育基地要围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需求,在审批的培训范围内,充实新兴行业领域培训内容,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突出自身专业特色,不断提升培训质量。
4、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于当年进行学时申报,于12月15日前按继续教育学时审验程序完成年度审核,打印电子证书。每年12月16日至次年3月底为数据年终结转期和继续教育基地教学内容更新期,届时不办理学习、审核业务。本年度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职称申报前完成审核。
5、专业技术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及时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继续教育服务窗口申报学时。2021年往后将不再开通补学及(学时)补报通道。各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常态化及时审验,不要集中时间申报,避免网络拥堵造成审验时间延长。
查阅相关文件及下载表格可登录三门峡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mxzj.ghlearning.com/)。
1.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2.三门峡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平台备案登记表
3.2021年度三门峡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