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47号)文件规定,现将我县初审认为符合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企业名单(第四批)公示如下,请予监督。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30日)
举报投诉电话:0398--4836907
渑池县2024年度初审认为符合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企业名单第四批(5家)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河南豫棉物流有限公司渑池分公司 |
2 | 渑池县琪宇建材有限公司 |
3 | 渑池中基环保矿业有限公司 |
4 | 三门峡永龙精煤有限公司 |
5 | 渑池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