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67号)中“讲课答辩最终成绩合格以上且位居同类人员前80%的人员,讲课答辩成绩在2年内有效,在下一年度参加评审时可以不再进行讲课答辩(不含申报正高级教师)。”的规定,经审核,现将2024年度申报中小学教师中级讲课答辩学科成绩前80%,但评审未通过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监督电话:4812257
特此通知。
渑池县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中级讲课答辨学科成绩前80%的人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学 校 | 专业 |
1 | 董瑞 | 渑池县韶州中学(中学) | 外语 |
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