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积极性,根据省厅《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细则>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4号文和《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等文件精神,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脱贫户刘红鑫、赵立军2人自主创业并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相关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拟给予刘红鑫(渑池县红鑫饭店)、赵立军(渑池县老五钢构门市部)2人核拨一次性创业补贴10000元。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与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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