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城关司法所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筑牢群众工作根基。
10月22日上午,城关司法所联合镇直部门、城关派出所调解一起农民工欠薪纠纷。包工头卢某反映今年7月2日自己带领十余名农民工到李某某位于城关镇某小区工地干活,截至10月9日工资共计38000元,李某某一直拖欠至今未支付,期间多次向对方讨要工资,李某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卢某自述过程中情绪激动,诉说着自己讨薪的辛酸,称自己带领工人多次到相关部门寻求帮助,但一直未能解决自己的问题。
为尽快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司法所联合镇直部门、城关派出所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现场进行调解。首先调解员向双方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告知李某某拒不支付工人工资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李某某称:“自己确实有难处,到期的工程款还未讨要回来,实在没有钱”,经过三个多小时的沟通和调解,李某某态度缓和,同意支付卢某38000元,双方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约定11月7日前支付完毕。 11月5日,李某某携带现金19000元到司法所,剩余19000元转账给卢某。至此,一桩讨薪纠纷圆满画上句号,双方握手言和,当事人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