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共法律服务> 正文

纾困解难化民忧,我为企业解忧愁。

发布日期:2021-09-16 17:38     字体:

张某多年以来在我县经营某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张某欲扩大经营规模建设新厂,陈某有意投资入股,2019年9月,双方签订《投资入股协议》。但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致使新厂建设进度受阻,市场形势下滑,资金周转紧张,合伙人双方矛盾冲突日益加剧。经多次协商无果,陈某遂以侵害出资人权益纠纷提起诉讼,并对该企业资产进行了保全。因企业资产保全导致企业经营困难,资金链断裂,一度陷入停产倒闭的困境。

渑池县司法局报初律师事务所闻讯后,从两个健康的高度出发,积极与法院对接,本着助力企业良性发展,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从情理法的角度出发,对双方多次开展耐心、细致的沟通调解,经过与法院的多番努力,最终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此次调解保障了陈某的合法权益,又减轻了张某企业经营压力,解决了他们在企业复工复产发展中面临的困境,帮助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更稳定、良好的发展。

下一步,渑池县司法局将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 我为企业解忧愁活动贯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始终,针对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及时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护航我县经济健康发展。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