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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损坏换领)

发布日期:2023-08-23 17:38     字体:

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损坏换领)

受理部门

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可申请补领新证。居民身份证损坏的,可申请换领新证。未满16周岁的,由其监护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陪同申领。

办理时限

40个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40元/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的规定。

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

渑池县政务服务大厅(城关派出所  城东派出所 仰韶派出所0398-5182110 /5182112

英豪派出所0398-4730110   天池派出所0398-4777608  

南村派出所0398-4922680   段村派出所0398-4911856      

果园派出所0398-3688525   坡头派出所0398-4700691     

张村派出所0398-3688530   陈村派出所0398-4756666     

洪阳派出所0398-4933358   仁村派出所0398-4944110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申领,由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薄;

2、原居民身份证;

3、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应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4、跨户籍所在地市异地办证的,需提交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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