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证未落户在原迁出地恢复户口
受理部门
户籍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
从户口所在地迁出户口,领取户口迁移证后,因故未到迁入地落户,又返回原迁出地定居的,可申请恢复户口。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
渑池县政务服务大厅(城关派出所 城东派出所 仰韶派出所0398-5182110 /5182112)
英豪派出所0398-4730110 天池派出所0398-4777608
南村派出所0398-4922680 段村派出所0398-4911856
果园派出所0398-3688525 坡头派出所0398-4700691
张村派出所0398-3688530 陈村派出所0398-4756666
洪阳派出所0398-4933358 仁村派出所0398-4944110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居民身份证;
3、原户口迁移证。(遗失户口迁移证的,需提交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