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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机构收养流浪乞讨人员登记户口

发布日期:2023-09-10 15:08     字体:

社会福利机构收养流浪乞讨人员登记户口

受理部门

户籍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

超过3个月仍无法查询到身份信息且需在社会福利机构安置的滞留流浪乞讨人员,由社会福利机构提出入户申请,公安机关为其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集体户口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

渑池县政务服务大厅(城关派出所  城东派出所 仰韶派出所0398-5182110 /5182112

英豪派出所0398-4730110   天池派出所0398-4777608  

南村派出所0398-4922680   段村派出所0398-4911856      

果园派出所0398-3688525   坡头派出所0398-4700691     

张村派出所0398-3688530   陈村派出所0398-4756666     

洪阳派出所0398-4933358   仁村派出所0398-4944110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福利机构集体户口簿;            

3、民政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的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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