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落户
受理部门
户籍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
1、在我县购买住宅房屋入户。
2、在我县长期生活居住。
一、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
渑池县政务服务大厅(城关派出所 城东派出所 仰韶派出所0398-5182110 /5182112)
英豪派出所0398-4730110 天池派出所0398-4777608
南村派出所0398-4922680 段村派出所0398-4911856
果园派出所0398-3688525 坡头派出所0398-4700691
张村派出所0398-3688530 陈村派出所0398-4756666
洪阳派出所0398-4933358 仁村派出所0398-4944110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房屋产权证》,如不能提交《房屋产权证》的,提交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且该房屋具备居住条件(如提交在该房屋居住的水、电、气、暖等交费凭据及物业公司出具的入住证明之一);
3、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4、如迁入与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子女、配偶的户口,需提供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