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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全市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8 17:29     字体:

为做好2023年度全市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3年我市各系列中级职称申报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

二、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材料按附件一要求报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具体工作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农业系列职称评审具体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另行通知。

文物博物、律师、新闻、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档案系列中级职称委托洛阳市评审,申报纸质材料按照《关于2023年度洛阳市农业文物博物律师新闻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技校教师档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可前往洛阳职称网或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阅)。

三、关于申报系统提交材料问题。职称申报系统上传材料均应为原件:申报人现任职称证书、聘任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业务考试成绩有关证明等原件;转评过需合并计算年限人员上传转评前后职称证书、聘任证书原件;非公单位人员须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等有效证明原件;按绿色通道和倾斜政策及破格等情况报送的人员须在系统上传附件-用户上传个人审批表扫描件栏上传对应的经人社部门审批的《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或《三门峡市农村学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备案表》或《河南省破格申报职称备案表》。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非公单位年度考核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所有不带公章的材料由所在单位加章后上传。论文上传封面、目录、正文、检索页;课题全文(含过程性材料);其他网上申报材料按评委会承办部门通知上传。

四、申报中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以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时间为准,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

五、我市设立了评审委员会的职称系列,申报人员必须从本市申报参评。我市未设立评审委员会的职称系列和特殊情况需要委托其他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人员,到市行政服务大厅人社局窗口开具委托代评函。需委托省级职能部门承办的职称系列中级申报时间以承办单位官网公示为准。

六、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提交评审材料后注意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须及时补充完整,在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各级审核部门不能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审核通过及截止后不能再次退回修改,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申报材料严禁涉密,要进行脱密处理再上传,确保职称评审中不发生泄密事件。主管单位在给二级机构创建账号时,证书打印单位应选择使用本级单位名称选项,各单位不要随意修改。《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由专业技术人员自行双面打印,并由县(市、区)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按要求统一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不接受个人报送。评审通过后加盖公章,申报人单位存入申报人档案与单位档案。

七、因网上收费系统尚未开通,请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到市行政服务大厅5楼人社局窗口缴费(相关部门审核时间结束以后),收取现金。

八、2023年度全市各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需在12月底前完成年度评审任务。

九、参加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讲课答辩人员关注职称个人系统内通知。

十、自主评审高校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做好年度评审工作安排,确保12月底前完成年度评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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