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籍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到学校经核实,可开具学籍证明。 2.毕(结)业证书遗失: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到学校审核,学校开具毕(结)业证书遗失证明,经教体局教育股复核,到审批大厅(教体局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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