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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校外培训机构恢复营业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16 18:03     字体:

各乡(镇)中心学校:
    
根据《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校外培训机构恢复营业要求的通知》(三教文〔2021〕167 号)文件精神,各校外培训机构在安全自查整改合格的基础上,向所在乡(镇)中心学校提出恢复营业申请。县教体局牵头,市场监管、住建、公安、消防以及各乡(镇)组成 5 个联合检查组,对提出恢复营业申请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 查验收。通过验收的校外培训机构,即日起恢复营业;对提出整改意见的校外培训机构,通过整改验收后方可恢复营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办学条件、证照不全的校外培训机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恢复营业的校外培训机构,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安全巡查,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加强日常管理,不得虚假宣传,不得超纲教学、加重学生负担。教体局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发现的问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确保全县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安全、良好发展。

                                                         2021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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