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相关政策,全面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和《三门峡市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实施方案》,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营造阳光公平的义务教育招生氛围和良好教育生态,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让全县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三教文〔2023〕91号)精神,结合我县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现状,特制定2023年渑池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城区及相关乡校要切实履行责任,确保所辖学校招生工作合法合规、平稳有序。
(二)坚持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划分区域招生,保障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含可以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就学。
(三)坚持以实际居住地为主和户籍所在地相结合、分批招生原则。各学校招收的适龄儿童(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小学毕业生),必须在划分区域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并长期与监护人共同居住。
(四)坚持公办为主、统筹协调原则。保障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五)坚持公正、公开、诚信原则。学校依规拟定招生简章,全面推行阳光招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城区招生条件
渑池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条件分三种类型:
(一)第一类招生条件
1.有城关镇户口,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区域内有产权房,并在产权房居住。
2.有城关镇户口,监护人在城区唯一居住地是学校区域内直系祖辈房产,且与适龄儿童少年同户籍同居住。
3.学校区域内符合《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华侨子女在豫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实施办法》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华侨子女、台籍子女;结合《渑池县招商引资优惠奖励办法》,符合条件的招商企业和引进人才的子女。
本类型已经完成学校招生计划的,不再招收下一种类型。
(二)第二类招生条件
1.有城关镇户口,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后户口无迁移记录,监护人无城区产权房、无政府保障廉租房,在户口所在学校区域内有合法稳定住房。
2.有城关镇户口,监护人在学校区域内的居住地是其直系祖辈房产,三代同户籍(非儿童少年与监护人唯一居住地,儿童少年出生后户口无迁移记录)。
3.无城关镇户口,监护人在学校区域内有产权房,并在产权房居住。
本类型已经完成学校招生计划的,不再招收下一类型。
(三)第三类招生条件
1.在城区长期租房居住,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无城关镇户口;监护人在学校区域内有稳定居所,并长期居住,有相应正规佐证材料;小学阶段在城区学校就读。学生入学需求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未能入学的学生需调配至盟校就读。
盟校的具体安排为:县直中学和尚德中学、韶州中学、仰韶学校、会盟中学结为盟校,实行五校联合招生。曹端小学和外国语小学结为盟校,实行两校联合招生;新兴小学和东关学校、实验小学结为盟校,实行三校联合招生;渑池三小和丽景小学、会盟小学结为盟校,实行三校联合招生;澧泉小学、渑池四小和孟岭学校结为盟校,实行三校联合招生。
三、审核材料
(一)居住证明
1.房产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应出具合法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缴款收据等相关证明。(房产证抵押的要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并由房产管理部门写明情况加盖公章)
2.无房证明:儿童与监护人在城区的唯一居住地是祖辈房产的出具祖辈房产证明,同时要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
(二)户籍证明
户口本、身份证。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相关证明
1.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务工合同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2023年2月1日前开始在城区务工)。
2.户口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本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无需办理。
3.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回执)(登记日期为2023年2月1日前)。本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无需办理。
4.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社区及居委会开具的租房证明)。
(四)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华侨子女、台籍子女、县委县政府招商企业、引进人才子女等要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和相关文件等。
(五)特殊教育适龄少年:对适龄残疾少年,要根据其残疾程度,安排进入特教学校学习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小学毕业年级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采取到中学随班就读等多种办法妥善安排,确保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四、学校招生
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分三个步骤:全县招生宣传;乡镇初中、小学招生;城区初中、小学招生。
(一)全县招生宣传(8月5日—8月9日)
各学校根据《渑池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可行的招生方案及公告,并通过校门口版面、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二)乡镇初中、小学招生(8月10日—8月12日)
凡申请就读渑池县乡镇小学一年级及七年级的学生,必须于8月10日——8月12日到所在片区的学校报名登记,学校在限定时间内对报名学生完善信息,学校统一安排在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录取信息。
(三)城区初中、小学招生
1、网上报名(8月13日—8月16日)
凡申请就读渑池县城区小学一年级及七年级的学生,必须于8月13日——8月16日登录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没有报名的一律不予录取。
2、资格审查(8月17日—8月20日)
8月17日,按要求带相关资料交到报名学校进行资格审查。不按时带相关资料到报名学校进行审查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初审结果查询及申诉(8月21日—8月22日)
(1)8月21日,监护人根据报名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8月22日,监护人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带相关资料直接到学校申诉复审。
4、未通过初审的学生进行二次报名。(8月23日)
对初审结果无异议又未被学校初审通过的学生,在网上查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进行二次报名。
5、录取结果查询及公示(8月24日-8月25日)
监护人8月24日登录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根据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查询正式录取结果。
8月24日至25日公示,招生学校将录取学生名单在校门口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为录取的学生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被正式录取的学生于8月26日到被录取学校领取通知书。未按时到校领取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入学资格。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招生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招生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落实工作规范、人员职责和监管责任。各学校要依据本校招生实际制定招生方案,局直各中小学校于8月4日前将本校招生工作方案及招生简章、招生承诺书报县教体局教育股审核,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公布。
(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违反规定招生;严格控制班额;各批次招生做到公正、公开,阳光招生。禁止任何形式的乱收费行为;不能委托任何培训机构推荐选拔生源;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新生入学编班不得分重点班、非重点班,推行学生电脑随机派位编班,班主任随机抽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各乡镇附设六年级的初中,小升初的录取原则上由本校六年级学生直升七年级,若家庭地址变动等原因确需改报其他学校的,由家长写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核准后方可改报。若七年级招生人数已完成招生计划,不能再招生;若未完成招生计划,也可招收符合条件的其他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在城区以借读形式上幼儿园大班和小学六年级的乡镇学生,回原籍就读一年级和七年级,各乡镇中小学校要无条件接收。
为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的管理,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与城区公办学校同步进行。民办学校的招生对象为渑池户籍的学生,两所民办学校学生总数应控制在招生计划以内。违反招生要求的要重新组织招生,并视情节拟减当年招生计划。
(三)切实履责控辍保学。《义务教育法》规定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学校要按照省市关于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乡镇中心学校及有关部门、学校、家庭等多方联控联保责任制,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秋季开学劝返复学专项行动,压实责任,坚决防止因贫、因病或家庭变故孩子辍学。聚焦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做好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群体入学工作,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严厉打击以各种名义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做好特殊群体子女入学工作。一要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持续巩固和优化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确保应入尽入,学校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二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政策,摸清底数,确保每一名适龄留守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三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要通过保障就近学、建设乡镇寄宿制学校等方式,确保乡村适龄儿童不因上学不便而失学;四要针对区域内适龄残疾儿童实际,做到一人一案,实施分类安置,由就读(送教)学校为学生建立学籍。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不能到普通学校就读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于入学安置由争议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确保应读尽读。五要落实《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统筹解决好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的优待对象,区域内学校要妥善安排其入学。六要落实少数民族学生和汉族学生混合编班,混合住宿要求,有食宿的学校可以开设清真食品窗口,分窗吃饭、共同就餐、合桌吃饭。
(五)严格控制班额招生。各学校要按照教体局下发的招生计划招生,严格控制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的班额;要切实完善工作措施,杜绝秋季学期出现大班额现象。有条件的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
(六)加强学生学籍管理。严格执行《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办基〔2022〕290号)要求,及时做好小学新生注册和初、高中新生学籍接续工作。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和小学毕业生未被录取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对违反学籍管理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进行问责追究。
(七)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受关注度高,根据市局文件精神,统一利用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招生。同时,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广泛宣传本校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政策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方式、录取结果、举报电话、邮箱等相关信息,营造阳光招生良好氛围。
(八)健全应急工作方案。各学校要明确招生入学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和联系电话,报送教体局备案。要畅通反映问题渠道,出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积少成多,积小成大。针对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和往年的易发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制订好相关预案,稳妥处置突发事件,及时消除影响稳定和谐的隐患和苗头。对于学校顶风违规招生、家长举报的问题等行为,教体局将认真核实查处。对违反本意见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处理。
2023年秋季城区中小学新生招生
区域划分意见
1、实验小学:会盟路以南,文化街以东,新华街以西, 仰韶大街以南,渑池宾馆西围墙路至渑张铁路以东,市场街至小南门胡同(市场街南口路南西50米)至渑张铁路以西,包括苗圃、西河南行政村。
2、曹端小学:洋河沟以东,黄河路以南,会盟路以北,新华北路以西。
3、渑池三小 :韶峰路以东,会盟路以南,仰韶大街以北,马口河大桥至洋河大桥以西,包括郭窑自然村。
4、丽景小学:韶峰路以东,仰韶大街以南,马口河大桥至小西关以西。
5、会盟小学:韶峰路以西,渑白路以北城区区域。
6、外国语小学:新华北路以东,会盟路以北,渑池生态公园以西,韶州路以南。
7、尚德小学:会盟路以南,文化街至渑池宾馆西围墙路至渑张铁路以西,涧河以北,洋河大桥、马口河大桥至小西关以东。
8、仰韶学校(小学部):新华北路以西,洋河桥以东,黄河路以北城区区域,马岭行政村。
9、韶州中学(小学部):韶州路以北,小寨沟以东,乔岭村以西,高速路以南(含苏门行政村)。
10、新兴小学:新华街以东,会盟路以南(包括徐家寨自然村),小寨沟以西,仰韶大街以北。
11、澧泉小学:国税局至仰韶大街一线以西,工贸路一线方向(不含孟岭村村民),仰韶大街以北,会盟路以南,小寨沟以东(含仰韶酒厂家属区和电厂家属区、碧桂园和韶州府小区)。
12、东关小学:仰韶大街以南,市场街至小南门胡同(市场街南口路南西50米)至渑张铁路以东,工字街、一里河桥头以西(含东河南村),南至陇海铁路附近区域。
13、渑池四小:仰韶大街以南,工字街至一里河桥以东的城区区域。
14、县直中学:黄河路以南,西区东围墙至县政府东围墙至启明路至双拥路至涧河以西,河西桥310国道以东。
15、韶州中学(初中部):新华北路以东,黄河路以北(不含马岭行政村),渑张铁路至百货楼门口至平板桥财富大街至黄河路以东城区区域,含东河南、苏湾、孟岭、塔泥和苏门等行政村。
16、尚德中学:黄河路以南,西区东围墙至县政府东围墙至启明路至双拥路至涧河以东,渑张铁路至百货楼门口至财富大街至黄河路以西城区区域。
17、仰韶学校(初中部):新华北路以西,洋河桥以东,黄河路以北城区区域,马岭行政村。
18、会盟中学:原池底乡各行政村,城关镇十里铺、李家洼和班村。
19、乔岭村:划入翰林学校,其招生人数依据2016年8月30日《翰林学校招商引资办学合同》的内容执行。
乡镇招生范围为本辖区内学生(详见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指定学校为县直中学、尚德中学、会盟中学、韶州中学、仰韶学校、实验小学、渑池三小、外国语小学、尚德小学、会盟小学、丽景小学、新兴小学、澧泉小学、东关学校和渑池四小。以上各学校在满足区域内新生入学的情况下,按照剩余学位数量,有计划地接收进城务工农民子女。
渑池县城区小学招生计划
学校 |
班数 |
班额 |
招生人数 |
实验小学 |
4 |
50 |
200 |
曹端小学 |
6 |
50 |
300 |
渑池三小 |
4 |
50 |
200 |
丽景小学 |
6 |
50 |
300 |
会盟小学 |
6 |
50 |
300 |
外国语小学 |
4 |
50 |
200 |
尚德小学 |
6 |
50 |
300 |
仰韶学校(小学部) |
6 |
50 |
300 |
韶州中学(小学部) |
2 |
45 |
90 |
新兴小学 |
4 |
50 |
200 |
耿村学校(小学部) |
3 |
50 |
150 |
澧泉小学 |
4 |
50 |
200 |
东关学校 |
2 |
50 |
100 |
渑池四小 |
2 |
50 |
100 |
翰林实验学校 |
6 |
40 |
240 |
容一国际学校 |
12 |
40 |
480 |
合计 |
77 |
- |
3660 |
渑池县城区初中招生计划
学校 |
班数 |
班额 |
招生人数 |
县直中学 |
12 |
50 |
600 |
尚德中学 |
12 |
50 |
600 |
韶州中学(初中部) |
12 |
50 |
600 |
仰韶学校(初中部) |
6 |
50 |
300 |
会盟中学 |
4 |
50 |
200 |
耿村学校(初中部) |
8 |
50 |
400 |
翰林实验学校 |
6 |
50 |
300 |
容一国际学校 |
12 |
50 |
600 |
合 计 |
72 |
-- |
3600 |
渑池县2023年乡(镇)小学招生计划
乡(镇) |
学校 |
招生班数 |
招生班额 |
招生人数 |
城关镇 |
第四小学 |
2 |
50 |
100 |
东关学校 |
2 |
50 |
100 |
|
孟岭小学 |
1 |
50 |
50 |
|
塔泥小学 |
1 |
50 |
50 |
|
英豪镇 |
英东小学 |
1 |
45 |
45 |
姜王庄小学 |
1 |
45 |
45 |
|
寺庄坪小学 |
1 |
45 |
45 |
|
英西小学 |
1 |
45 |
45 |
|
张村镇 |
中心小学 |
3 |
45 |
135 |
利津小学 |
1 |
45 |
45 |
|
洪阳镇 |
崤店小学 |
1 |
45 |
45 |
德厚小学 |
2 |
45 |
90 |
|
刘村小学 |
1 |
45 |
45 |
|
洪阳镇中 (小学部) |
1 |
45 |
45 |
|
义昌小学 |
1 |
45 |
45 |
|
天池镇 |
西天池学校 |
2 |
50 |
100 |
水泉洼学校 |
1 |
45 |
45 |
|
陶村学校 |
1 |
45 |
45 |
|
东天池学校 |
1 |
45 |
45 |
|
杨村学校 |
1 |
45 |
45 |
|
笃忠中心小学 |
2 |
45 |
90 |
|
藕池学校 |
1 |
45 |
45 |
|
南昌学校 |
1 |
45 |
45 |
|
南涧学校 |
1 |
45 |
45 |
|
仰韶镇 |
庄子小学 |
1 |
45 |
45 |
韶华小学 |
1 |
45 |
45 |
|
仰韶镇 |
乐村小学 |
1 |
45 |
45 |
张沟小学 |
1 |
45 |
45 |
|
崇村小学 |
1 |
45 |
45 |
|
天坛学校 |
1 |
45 |
45 |
|
高村小学 |
1 |
45 |
45 |
|
西阳小学 |
1 |
45 |
45 |
|
东阳小学 |
1 |
45 |
45 |
|
礼庄寨学校 |
1 |
45 |
45 |
|
仁村乡
|
东张村小学 |
1 |
45 |
45 |
蟠桃小学 |
1 |
45 |
45 |
|
北坻坞小学 |
1 |
45 |
45 |
|
仁村小学 |
2 |
45 |
90 |
|
发科岭小学 |
1 |
45 |
45 |
|
坻坞学校 (小学部) |
1 |
45 |
45 |
|
果元乡
|
毛沟学校 |
1 |
45 |
45 |
南平学校 |
1 |
45 |
45 |
|
涧北学校 |
1 |
45 |
45 |
|
涧新学校 |
1 |
45 |
45 |
|
中心小学 |
4 |
45 |
180 |
|
西村学校 (小学部) |
1 |
45 |
45 |
|
陈村乡
|
永家院学校 |
1 |
45 |
45 |
黄花小学 |
2 |
50 |
100 |
|
后河学校 |
1 |
45 |
45 |
|
鱼池学校 |
1 |
45 |
45 |
|
坡头乡 |
坡头乡小学 |
1 |
45 |
45 |
第二小学 |
1 |
45 |
45 |
|
段村乡 |
段村小学 |
1 |
45 |
45 |
南村乡 |
南村乡初级中学(小学部) |
1 |
45 |
45 |
渑池县2023年乡(镇)中学招生计划
乡(镇) |
学校 |
招生班数 |
招生班额 |
招生人数 |
渑池县南村乡 |
渑池县南村乡初级中学 |
1 |
50 |
50 |
渑池县段村乡 |
渑池县段村乡初级中学 |
1 |
50 |
50 |
渑池县坡头乡 |
渑池县坡头乡初级中学 |
1 |
50 |
50 |
渑池县陈村乡 |
渑池县陈村乡初级中学 |
1 |
50 |
50 |
渑池县陈村乡鱼池学校 |
1 |
50 |
50 |
|
渑池县张村镇 |
渑池县张村镇初级中学 |
4 |
50 |
200 |
渑池县英豪镇 |
渑池县英豪镇初级中学 |
4 |
50 |
200 |
渑池县果元乡 |
渑池县果元乡果元中学 |
6 |
50 |
300 |
渑池县果元乡西村学校 |
3 |
50 |
150 |
|
渑池县天池镇 |
渑池县天池镇天池中学 |
3 |
50 |
150 |
渑池县天池镇笃忠中学 |
3 |
50 |
150 |
|
渑池县仁村乡 |
渑池县仁村乡初级中学 |
4 |
50 |
200 |
渑池县坻坞学校 |
2 |
50 |
100 |
|
渑池县洪阳镇 |
渑池县洪阳镇初级中学 |
4 |
50 |
200 |
渑池县仰韶镇 |
渑池县仰韶镇仰韶中学 |
2 |
50 |
100 |
渑池县仰韶镇西阳中学 |
4 |
50 |
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