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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决定公示】关于渑池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于2024年09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11 10:10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渑池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于2024年09月11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我区按照要求,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09月11日-2024年09月2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398-4831667

通讯地址:渑池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纬一路西段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渑池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河南博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新型光学镀膜玻璃的开发与产业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441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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