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于2024年12月31日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我局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31日-2025年01月0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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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 关于华能渑池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华能渑池开祥精细化工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 | 三环渑局审(2024)15号 | 2021.12.31 |
2 |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 关于华能渑池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河南韶鑫新材料有限公司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 | 三环渑局审(2024)16号 | 2024.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