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于2024年11月12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我局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2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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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 关于洛阳市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豫西LNG应急储备中心外输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三环渑局审(2024)11号 | 2024.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