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县交办第二十二批2个群众举报件,其中自然资源局1件、城市管理局1件。截至1月20日,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我县交办17个群众举报件(洪阳镇4件,张村镇5件,城关镇2件,生态环境分局1件,自然资源局4件,城市管理局1件)。
收到交办材料后,我县已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调查处理,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1月20日,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县交办第二十二批2个群众举报件,其中自然资源局1件、城市管理局1件。截至1月20日,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我县交办17个群众举报件(洪阳镇4件,张村镇5件,城关镇2件,生态环境分局1件,自然资源局4件,城市管理局1件)。
收到交办材料后,我县已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调查处理,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