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县交办第十四批1个群众举报件,其中洪阳镇1件。截至1月12日,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我县交办6个群众举报件(洪阳镇3件,张村镇2件,城关镇1件)。
收到交办材料后,我县已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调查处理,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1月12日,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县交办第十四批1个群众举报件,其中洪阳镇1件。截至1月12日,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我县交办6个群众举报件(洪阳镇3件,张村镇2件,城关镇1件)。
收到交办材料后,我县已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调查处理,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