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县交办第十九批1个群众举报件,其中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局1件。截至1月17日,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我县交办11个群众举报件(洪阳镇4件,张村镇5件,城关镇1件,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局1件)。
收到交办材料后,我县已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调查处理,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1月17日,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县交办第十九批1个群众举报件,其中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局1件。截至1月17日,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我县交办11个群众举报件(洪阳镇4件,张村镇5件,城关镇1件,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局1件)。
收到交办材料后,我县已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调查处理,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