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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公益书店未公示规定却禁止读者写作业的情况反馈
姓名: 邹佳颖
时间: 2025-09-20 22:34
内容: 尊敬的渑池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您好!我是一名渑池市民,也是信民街仰韶书宛公益书店的常去读者。公益书店作为面向公众的公益文化空间,其免费开放、便利阅读的定位深受大家认可,我也一直支持这类场所的建设与发展。 近日,我在前往该公益书店时遇到了一系列困扰:当天我携带一些作业,计划在阅读间隙完成简单学习任务,却被书店工作人员制止,明确告知“不能在店内写作业”。我提出疑问为何未看到相关规定公示,工作人员回应称,该要求是书店领导专门强调的,且店内设有监控,领导会通过监控检查执行情况,但始终未能提供任何书面规定文件。我之后也在书店入口、服务台、阅读区墙面等显眼位置反复查看,确实未发现“禁止携带作业入内”或“禁止店内写作业”的公示内容。 随后我向工作人员询问是否有其他折中办法,对方给出的解决方案是让我前往离家很远的县城唯一一家大型图书馆自习室。但对我而言,这家大型图书馆距离远、往返耗时久,且日常学习需求多为碎片化时间,专程前往根本无法解决我的实际问题,反而增加了额外负担。 公益书店的核心价值在于服务公众需求,维护场所秩序固然重要,但“领导口头强调却不对外公示”的管理要求,本身已让读者难以知晓、易生误会;而给出的替代方案又不切实际,完全未能考虑普通读者的便利性,这既违背公益服务的初衷,也未能充分发挥公益空间的实用价值。 考虑到不少学生、上班族和我一样,平时时间紧张,亟需就近、便捷的安静空间学习,我诚恳建议: 1. 若书店确有禁止写作业的合理规定,恳请贵部门督促其按规范在显著位置公示,保障读者的知情权; 2. 更希望贵部门能引导书店优化管理方式,例如在店内划分专门的学习区域,设置明显标识,供有写作业、学习需求的读者使用。这样既能保证其他读者安静的阅读环境,也能让公益空间资源得到更合理利用,切实满足不同群体的就近学习需求。 感谢贵部门对公益文化场所管理的重视与监督,期待后续能看到相关改进,也愿意继续为本地公益文化事业的发展建言献策。 日期:2025.9.20
办理部门: 渑池县人民政府
回复内容: 群众: 您好! 您的建议已收悉,已转交相关部门,感谢您对渑池发展的关注与支持。 感谢您对渑池信箱的信任,祝您生活愉快!
回复时间: 2025-09-26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