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职工医保孕期住院报销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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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史晓东 |
时间: | 2024-10-25 14:54 |
内容: | 孕期因发烧住院,考虑怀孕因素去的妇科,住院8天。入院时医生有说保胎不能报销,当时着急治疗并未琢磨原因,现已出院病例写的上呼吸道感染,实际花费三千元。根据诊疗过程我想咨询为什么不能报销,有咨询县级医保中心,回复是保胎不能报销,发烧住妇科不能报销。但是输液都是消炎相关的,并未使用任何保胎相关药品,有每天的费用清单,仅仅是住院科室原因而不能报销吗?个人感觉这不合理,医疗保障的作用如何体现。我想了解相关政策,烦请告知 |
办理部门: | 渑池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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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群众: 您好! 经与患者及医院充分沟通,治疗过程没有保胎之类的项目,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疾病正常保险。 感谢您对“渑池信箱”的信任,祝您生活愉快! |
回复时间: | 2024-10-29 09: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