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征收预公告》(渑征启告〔2023〕第2号)
因拟土地征收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面积变更及实际调查权属变动,现将渑池县人民政府2023年2月20日发布的《土地征收预公告》(渑征启告〔2023〕第2号)中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权属:该宗地地块位于果园乡峪峒村,拟征收集体土地3.4722公顷。该宗地地块位于果园乡赵庄村,拟征收集体土地0.2498公顷。,现更正如下:
拟征收土地范围及权属:该宗地地块位于果园乡峪峒村,拟征收集体土地3.6180公顷。
其余事项不变。
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渑征补〔2023〕第1号)
因拟土地征收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面积变更及实际调查权属变动,现将渑池县人民政府2023年3月3日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渑征补〔2023〕第1号)中一、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标准:峪峒村3.7220公顷,金额228.903万元。二、青苗补偿费标准(1.5万元/亩):峪峒村3.7220公顷,金额5.583万元。,现更正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标准:峪峒村3.6180公顷,金额222.5070万元;
二、青苗补偿费标准(1.5万元/亩):峪峒村3.6180公顷,金额5.4270万元。
其余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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