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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执法规范化活动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9 14:43     字体:

渑法政办〔2021〕6号

 

 

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执法规范化活动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检查的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县纪委办关于印发《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渑纪办〔2021〕7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域开展行政执法大规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展行政执法大规范活动,按照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遵循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方针,以市场主体需求、解决突出问题、优化营商环境为导向,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规范,依法依规有序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严办破坏营商环境、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及时清除优化营商环境领域各种执法风险隐患。督促职能部门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完善相关标准,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常态管理机制。通过开展行政执法大规范活动,为全县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安全稳定,统一开放、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便利畅捷等良好的营商环境。

{C}二、{C}督查范围

全县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政府所属各行政执法部门。

{C}三、{C}督查内容

(一)对2020年以来,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办结的涉及营商环境方面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查纠监督检查。主要内容是:

1、是否全面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渑池县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规定;

2、是否存在越权执法、选择执法、趋利执法等现象;

3、是否存在依据废止或修改前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现象;

4、是否存在违反法定程序现象;

5、是否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

6、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7、是否存在以罚代管、重罚轻管、只处罚不教育等行政执法缺位问题;

8、是否执行罚缴分离制度;

9、罚没收缴物品的管理和处置情况,包括存放地点、建立出入库登记记录、主要处理方式等。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提供本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20年以来办结的各类行政执法案卷(案卷不足20卷的提供所有案卷,20卷以上的提供连号20-30卷),县纪委监委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工作专班要抽取涉及企业营商环境的20%的案卷查阅。

针对2020年以来,没有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的单位,应给予说明原因和履行法定职责情况。

{C}(二){C}两随机、一公开开展实施情况。

{C}(三){C}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情况(信用信息双公示)。

{C}(四){C}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诉讼决定、国家赔偿的落实情况。

{C}(五){C}行政应诉报告制度、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情况。

(六)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受理处置情况。

(七)创新完善行政执法规范工作体制、机制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

四、工作安排

(一)问题查摆阶段(2021年6月15日— 7月14日)

各职能部门要全面开展自查,根据本《通知》中涉及的有关督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于7月10日将自查结果书面反馈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边查边改阶段(2021年7 月15日— 8月14日)

将采取听取汇报、专题座谈、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并结合巡视巡察、监督检查、信访举报等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找准共性和个性问题,以提醒函的方式将问题清单交办给相关责任部门并限期整改。各职能部门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整改一项、销号一项。要坚持问题导向,前移监督关口,既紧盯老问题又关注新动向,举一反三,集中施治。

(三)整改验收阶段(2021年8月15日—9月20日)

对前阶段交办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验收中发现的不推不动甚至推而不动、搞包装式整改、一刀切式落实、踢皮球等突出问题启动执法监督监察建议书,性质严重的进行追责问责,对社会影响恶劣、企业群众关注度高、具有代表性的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予以惩戒。

五、相关要求

 行政执法大规范活动,由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委等组成工作专班,对全县涉企行政执法部门进行督察检查。

政府所属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高度重视本次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及时报送自查报告,自觉接受执法监督专项检查组实地检查,对自査和督査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对工作推诿扯皮、作风不实、落实不力,导致出现问题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以严明的纪律倒逼责任落实。特别是近几年来行政败诉率高、行政争议多发的单位,以及涉及民生、企业群众关注高的执法单位,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及时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做好查漏补缺。

本次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将纳入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

 

 

渑池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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