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7个大类食品23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34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样品检验合格率为98.32%。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 渑池县小徽家餐饮管理饭店的1批次杯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0.020mg/100c㎡),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京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 渑池县尚德幼儿园使用的1批次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0.018mg/100c㎡),标准规定为不得检查,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京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 河南众志聚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苹果,敌敌畏检出值为0.30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
4.渑池县利购康宁便利店销售的一批次姜,噻虫胺检出值为0.55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
二、处置措施
渑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经启动核查处置。要求经营单位立即下架这4批次产品,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