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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阳镇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3-24 10:27     字体:

洪阳镇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今年以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部署,紧扣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任务,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构建了良好的社会发展法治环境,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镇政法委员为副组长,党政办、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派出所、法庭等相关部 门组成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负责,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问题。将法治建设任务与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逐步建立健全了行政管理责任制度、政务公开制度、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

(二)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为建立责权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坚持实行“办、审、定”三分离制度,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权,落实责任;我镇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办理了执法证件,并执证上岗;加强对司法、计生、安监、国土所等方面的行政执法管理工作,做到行政执法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处罚公正合理;执法文书规范,案卷规范、完整。

(三)推行政务公开,建设阳光政府。一是切实抓好政务公开。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在镇级平台,主要抓好政务公开栏建设,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栏目信息,及时在市县政务信息网发布政务信息。在镇直部门,着力抓好部门办事流程、收费项目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方便群众来访办事。大力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为各村、社区统一制作了宣传橱窗和宣传栏。以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为重点,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确保村级公共权力阳光规范运行。二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首长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今年以来我镇无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案件。三是按照《信访条例》规定依法办理信访案件。今年以来,我镇着力稳控,及时消除了个别重大信访隐患,上访总量和次数比去年同比明显下降,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四是认真搞好全国法治宣传日等各项法治宣传活动,并及时向上级报送法治信息。

(四)加强执法监督,落实责任考核。一是切实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在制发文件的过程中,坚持凡内容涉及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核和报备案,同时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和审查,确保了规范性文件的时效性、稳定性、严肃性。二是切实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一方面注重以群众监督为重点的舆论监督,在具体行政行为实施过程中,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加强以人大监督为主体的法律监督。三是健全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责任制考核。建立了政府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与政绩考核相结合的责任考核机制,加大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监督力度,对违反规定的执法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

(五)抓好执法培训,提升法治观念。为提高执法水平,树立服务观念,促进效能建设,我镇建立了执法部门学习制度,采取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的学习方式,重点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常规性学习,使干部在具体操作中能够熟练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同时,每年积极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考核,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二、推进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洪阳镇在法治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自身的检查情况来看,法治建设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思维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干部对法治建设工作不够重视,对法治建设在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作用认识不够深入,缺乏学习法律法规的主动性、自觉性,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法治宣传的效果有待提升。一方面法治政府建设的社会环境有待改善。部分群众的法治观念薄弱、素质不高、不配合执法、为达个人目的而提出不合理要求的现象时有发生,此外,还有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发生纠纷不是去积极寻求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而是误将上访作为化解纠纷的主要渠道。另一方面法治宣传创新性不够,宣传的形式、途径和载体还较为单一,宣传资料更新不够及时,现代多媒体技术的运用程度不高,相对缺乏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2025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将法治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来抓,建立健全法治建设责任体系,明确各级领导干部职责分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不断加强法治力量建设。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参与法治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切实提高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深入持续抓好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增强法治队伍力量和执法队伍力量。

(三)是持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与法治观念,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洪阳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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