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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31 17:29     字体:

彭武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改建充电桩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充电桩备案项目4个,其中闪电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项目建成两个站点。体育场东门口充电站,建桩10个;聚辰国际饭店停车场充电站,建桩5个;予汇清渑池联通公司充电站,建桩17个;博城新能源新建一高东区停车场充电站,建桩10个;黄花汽车站新建充电站,建桩7个。2022年4月12日,通过市发改委组织的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验收,2022年12月闪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韶山充电站,并于年底建成。2023年我县又新备案三门峡黄河佳园加气充电站项目、予汇清渑池华能西侧充电站项目、中石化渑池仰韶加油站充电桩建设项目、三门峡渑池黄花工业区充电站项目等四个项目。

  由于充电设施建设涉及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建筑物及配电网改造、居住地安装条件、投资运营模式等方面工作。为进一步完善充电桩基础设施合理设计,避免新建小区出现没有电动车充电设施的现象,建议住建部门在新项目开工建设前,规划设置充电设施。我委将协调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各类充电桩站的建设,并大力加强对充电桩建设企业的服务力度。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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