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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人大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0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31 17:28     字体:

张伟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老旧小区安装充电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从2019年开始,我县按照上级政策要求,老旧小区改造的对象是2000年之前建成的,所以重点摸排县城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家属院)共61个,截止2023年前完成改造34个,今年实施改造17个,剩余10个计划在“十四五”期间全部完成。改造的事项为道路硬化、雨污水分流、各类管线归整、车位设置、环境卫生治理、拆违治乱、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休闲健身、安防等配套设施。关于您提到的在老旧小区安装充电桩的建议。我们在改造时会根据小区情况配建一定数量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让小区居民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充电,同时在改造中我们会协调水电暖气部门对老旧小区各自管线进行梳理规整,让老旧小区居民住的舒心、安心。

  感谢您对渑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渑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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