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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31 17:26     字体:

赵永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国道241、省道318线过村路口交通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针对此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交警部门已联合交通局、果园乡政府在241国道、313省道沿线各个村路口安装了减速带和减速慢行交通标牌;二是241国道995公里至1000公里处安装有区间测速设备,目前正常使用中。三是交警部门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尽快完善313省道的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在建设未完成前,将加强该路段的交通秩序管理,严厉打击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有序;四是通过各类宣传媒介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做到文明行车、安全行车,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渑池县公安局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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