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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31 17:19     字体:

郑书平、张二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洪阳河河道仁村段路基受损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10年7.24洪灾以后,我局按照上级水利部门要求,对洪阳河按照冲毁的严重程度对河道进行分期分段上报治理项目,分别于2011年、2013年申请上级资金实施洪阳河洪阳段河道治理工程与洪阳河仁村段河段治理工程,目前该两项工程已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且运行良好。

  目前,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所在河流的流域面积必须满足200-3000平方公里,按照2013年12月底三门峡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成果,我县洪阳河流域面积仅110平方公里,已经不符合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要求,按照上游河道治理情况,本次建议提出的河段治理长度约800米,需投资400余万元,当前河道两岸工厂、企业较多,针对所提建议:一方面,我局瞅准时机持续向上级水利部门上报该项目,正在谋划的“十四五”规划水利工程项目中,也已将洪阳河仁村段河道修复工程作为下步重点项目进行上报;另一方面,与洪阳镇政府沟通,积极筹措社会资金,采用政府与沿河企业共同出资的方式对河道进行修复治理。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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