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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31 11:51     字体:

邹硕果、张二锋、强萍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县域内学校周边网吧、宾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事关国家未来和民族振兴,事关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县文旅局立足部门职能,始终将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持续抓紧抓实。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基本遵循,有效衔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持续加强对网吧、电竞宾馆等场所的执法监管。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标准。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照审批程序,对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各项资质材料进行详细审核,严格落实“学校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规定,对无证经营的“黑网吧”坚决予以取缔。

  二是严厉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要求网吧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依法严厉查处。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各营业场所必须严格核对上网者的有效身份证件,不得以“会员卡”、“一卡通”等代替有效身份证件,切实加强场所内的日常巡查工作,杜绝未成年人以假身份证、调包等形式进入网吧。

  四是加大执法监管检查力度。通过日常巡查、突击检查、夜查等方式,结合“文网卫士”智能监管平台,以及网吧监控系统,督促网吧安全守法经营,坚决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发生。严厉打击网吧下载淫秽色情、凶杀暴力、侵权盗版等文化内容的经营行为,要求网管人员进行不间断巡查,及时制止浏览、观看行为,及时消除文化安全隐患。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响应县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指令,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参与联动处置工作,坚决做到举报必查,查处必果,件件落实,及时反馈,切实规范网吧经营秩序,提高群众满意度。

  感谢您对文化执法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渑池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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